欧洲卖得不错的一款复合草本片,配方稳定,销量稳定,唯独进不了中国的一般贸易渠道。卡住的地方不在产品,在流程:首次进口保健食品,得走注册。
10 月 10 日,市场监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保健食品这一章里,给首次进口保健食品留了一道口子。
草案拟规定,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原料属于备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内、且符合备案要求的,可以适当简化注册审评审批程序。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不适用这一条。
保健食品进中国,有注册和备案两条路。国产的维生素矿物质类产品走备案,材料少、周期短;进口备案这条路目前没有普遍开放,进口产品基本只能走进口保健食品注册。
"首次"两个字是关键。它指的是这个产品、这个境外生产企业、这个配方,之前没有取得过注册证书。已经在国内上市、只是换代理商的,不算首次。
注册这条路要交的东西不少:配方和工艺、安全性与保健功能的论证材料、标签说明书样稿、境外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还要有出口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上市销售的证明。审评通过才发证书,之后才能报关、上市。
口子的宽度由两个条件卡住:原料得在备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内,产品还得符合备案的技术要求。
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才有"适当简化"的可能。原料不在目录里的,照旧走完整注册;在目录里但用量、剂型超出备案要求的,也照旧。
条文用的词是"可以适当简化",允许简化程序,并未免去注册。注册这道门还在,只是门里的路少拐几个弯。
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的产品被明确排除。这一类的注册量最大,审评要点最成熟,配方结构也最简单。
从条文结构看,简化针对的是另一类:原料已在目录里、但产品本身还有配方设计空间的产品。这类产品的风险点不在营养素过量,在原料配伍和工艺,所以要审,但可以审得快一些。
具体快多少,要等配套的审评细则出来。眼下能确定的只是方向:审评环节合并、现场核查的频次降低、复核检验的项目缩减,这几处最有可能动。
材料这一摞,省不掉。
安全性论证要有,保健功能的依据要有,稳定性试验要有,标签样稿要有。简化动的是审评的组织方式,不是证据的门槛。该做的试验一样做,只是排队的时间短一些。
对中小企业,这一点值得提前想清楚:省下来的是时间和沟通成本,不是研发投入。
保健食品进口走跨境电商,是另一套规则:按个人自用物品管理,不需要取得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清单内的产品可以卖,但不能转一般贸易,也不能在线下门店铺货。
两条路的取舍很清楚:跨境电商起量快、试水成本低,缺点是渠道受限、复购靠平台;一般贸易慢、投入大,换来的是全渠道的资格。
草案这一条改变的是后一条路的时长,不动前一条路。
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是前置条件,没有它,后面的材料都递不进去。
配方与工艺的文件要能对上实际生产,核查时看的是批记录和工艺规程,不是宣传册。进口清关环节还要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中文标签备案,一环扣一环。
代理商的角色也要提前定。注册证书持有人是谁,广告审批跟谁走,售后责任落在谁头上,这几件事在协议里写不清,后面会反复扯。
境内保健食品注册,从受理到拿证,常规节奏是两三年。简化之后能压到多少,取决于细则怎么定,业内普遍的估计是省下几个月到一年。
对一款已经在本国卖稳的产品,这一年意味着上市窗口。对一款还在改配方的产品,这一年没什么用,因为改配方要重新做稳定性试验。
消费者口中的进口保健品,落到监管上分好几种身份:走完注册的一般贸易产品、跨境电商的零售商品、旅客携带的自用物品,规则各不一样。
拿到手先看蓝帽子标志,再看注册号。国产的是"国食健注 G"开头,进口的是"国食健注 J"开头,字母后面跟年份和流水号。
再对三处:注册号在市场监管总局的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上能不能查到,查到的产品名称和包装上的是不是一致,标签上的保健功能表述是不是和批准证书一致。
三处都对上,说明这个产品是走完注册进来的。只有外文包装加一张中文贴纸的,多半是跨境渠道或者非正规渠道的货。
草案还在征求意见,条文可能还会改。首次进口保健食品这一条给出的方向已经清楚:把成熟的、原料可控的产品从长流程里分出来,把审评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看的配方。
对行业,进口产品的上市节奏会分化。用目录内原料的,跑得快;用新原料、做新配伍的,还是得等。注册与备案这两条路的边界,也会随着目录扩容继续移动。
注册证书有有效期,到期要延续。延续的材料比首次注册轻,但要证明产品在生产国仍在正常销售、配方工艺没有变化。换过生产厂或者改过配方的,按新产品重新申报。
执行的是同一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环节的要求也一样。差别在渠道管理和标签:跨境电商按个人自用管理,可以没有中文蓝帽子标签;一般贸易的产品必须有注册证书和合规的中文标签。买的时候看清渠道,比比较产地更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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