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进直播间这件事,看起来只是换了个地方卖货。实际上,它把一个本来就被多方监管的产品类别,放进了规则最密集的渠道里。
要理解直播电商这条渠道的规矩,先要看清它踩在几条线上。
第一条是网络交易的规则。 保健食品在网上销售,适用的是网络交易平台与入网经营者的一套规定。这一条解决的是"能不能在网上卖、平台要承担什么责任"。
第二条是广告的规则。 直播带货在监管口径上被认定为商业广告,因此适用广告相关法规。202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把互联网广告的各种形态纳入了明确的管理范围,直播是其中被点名关注的一类。
第三条是保健食品自身的规定。 保健食品是食品里有专门管理的一类,它有自己的一套标示、说明书与广告要求。这一条是它自带的,不因渠道变化而改变。
三条线叠在一起,意味着一场保健食品直播电商要同时满足三套要求。这也是为什么这条渠道的规矩比线下货架多——线下货架只有第三条,而直播间是三条同时在场。
保健食品广告有一条硬要求:应当经审查。
按《广告法》的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与这条相配套的一条,内容上更关键:广告内容应当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
这条规定把它卡得很死。保健食品的广告,不是"想讲什么就讲什么",而是"注册的或备案的是什么,就只能照着讲"。这包含了几层含义:
而《广告法》第十八条对保健食品的广告内容还有更具体的禁止项,其中最核心的一条是: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这条红线是理解保健食品传播口径的钥匙。保健食品的定位决定了它的表述必须停留在"保健功能"这一层,一旦跨到疾病预防或治疗,性质就变了。
还有一条常被忽略: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这类警示语。这是保健食品广告的必备要素之一。
把这几条放在一起,保健食品广告的可用空间其实是被划得很清楚的。而直播间这个场景,恰恰是最容易在即兴表达中越界的地方。
直播这条渠道最独特的难点,不在产品,而在人。
在传统广告里,角色分工是清楚的:广告主是出资方,广告经营者负责设计制作,广告发布者是媒体,广告代言人是以自己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的人。
到了直播间,这些角色被压缩到了一个人身上。
主播可能是广告代言人。 如果主播以自己的名义或形象对商品作推荐、证明,在监管口径上就构成代言。而《广告法》对广告代言人有明确要求,其中包括:广告代言人应当使用过该商品或者接受过该服务——这一条是为了防止"没用过的东西也敢推荐"。此外,特定主体(如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等)不得担任广告代言人。
对保健食品而言,还有一条特别的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这一条直接把"请人代言保健品"这条路堵上了。
主播也可能同时是广告发布者。 如果只是提供直播的技术空间,可能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但如果参与了广告的发布与经营,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对这几类主体各自的义务都作了规定,其中对直播这一形态有专门的条款——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相关主体要履行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各自的义务。
这套角色认定不是学理上的讲究。它决定的是出了问题谁担责:主播、MCN 机构、平台、或商家,各自在链条上的位置不同,责任也不同。
除了广告,网络交易这一侧还有它自己的要求。
资质展示是基础。入网经营者需要在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其主体信息与相关许可信息,这是网络交易透明性的基本要求。
信息披露是直播场景下的具体难点。线下的货架上,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可以拿起来看的;而在直播间,产品的信息需要通过其他方式呈现。
这对保健食品尤其重要。保健食品的标签与说明书里有大量必要信息——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量及食用方法、保质期、以及"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提示。这些信息的呈现,是消费者作出判断的前提。
平台责任是这一侧的另一个重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有审核义务,对平台上发布的广告也有相应的管理义务。《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对平台在明知或应知违法广告情形下的责任,有明确规定。
这一条的实际影响是:平台必须建立自己的审核与处置机制。在保健食品这个类别上,平台的审核力度通常会更高——因为它知道这个类别的违规代价。
把三套规则叠在一起看,能看清直播电商这条渠道的真实难点。
难点在即时性。 直播的最大优势是即时互动,而它的最大风险也来自即时性——即兴表达很难逐字审核。这与保健食品的广告内容要求(须与注册备案内容一致)形成了直接的张力。
难点在留痕。 直播内容如果没有留存,事后难以回溯。而可回溯是监管的基本要求之一。
难点在话术。 保健食品的表述空间本就有限,而直播的语言天然倾向于夸张与感染。这两者之间需要一道明确的边界。
走向这一侧,有几条线索。
合规前置会成为常态。 成熟的做法不是在直播后审查,而是在脚本阶段就把表述框定。把"什么能讲、什么不能讲"写进流程,比事后补救有效得多。
专业讲解会替代功效话术。 既然功效表述的空间被严格限定,那么内容的竞争力就只能来自讲清楚——成分、原料、工艺、适用人群、使用方式。这恰恰是把直播从话术竞技转向内容竞争的路径。
平台侧的审核会继续加码。 保健食品是被平台重点关注的类别,审核的颗粒度会持续细化。
Q:保健食品能在直播间卖吗?
A:可以在网络渠道销售,但要同时满足三套要求:网络交易的规则、广告的规则,以及保健食品自身的规定。三者叠加,使这条渠道的要求比线下货架更多。
Q:直播卖保健食品需要什么资质?
A:入网经营者需要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并在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此外,保健食品广告应当经审查后发布,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Q: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审的是什么?
A:核心是广告内容与注册或者备案内容相一致。保健功能的表述要与批准的保健功能一致,不能超出批准范围增加新的表述,产品信息要与注册备案信息相符。
Q:直播间能讲功效吗?
A:只能讲经批准的保健功能,且表述要与批准内容一致。不得涉及疾病的预防与治疗功能,这是《广告法》第十八条中的禁止项。此外,广告中还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提示。
Q:主播在广告里算什么角色?
A:取决于其行为。以自己的名义或形象对商品作推荐、证明的构成广告代言;参与广告发布与经营的则承担广告发布者或经营者的义务。角色认定决定的是责任归属。
Q:保健食品可以请人代言吗?
A:不可以。《广告法》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这一条直接适用于以个人名义或形象作推荐的情形。
Q: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对直播有什么规定?
A:该办法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把互联网广告的各种形态纳入管理,直播是其中被明确关注的形态。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相关主体要履行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各自的义务。
Q:平台在保健食品直播里承担什么责任?
A: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有审核义务,对平台上发布的广告也有相应管理义务。在明知或应知存在违法广告的情形下,需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本文为行业观察,不构成投资或决策建议。